| 省商务厅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召开“应用‘出口信用保险暨融资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出口支持工作培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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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1 17:35 文章来源:云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中“完善农产品出口政策性信用保险制度”、“扩大农产品出口”的精神,使我省农产品企业更好地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暨融资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省商务厅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于2005年4月1日联合召开了“应用‘出口信用保险暨融资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出口支持工作会议”。省商务厅喻顶成副厅长和中信保云南分公司林斌副总经理到会做了讲话。会议共有10个州、市商务局(外经贸局)、7家银行(中行、农行、建行、招行、光大、华夏、广发行)和50户农产品企业参加了会议。
我省的农产品出口在全国和西部地区都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农产品也是云南出口商品的亮点。省委、省政府把搞好农产品出口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不断增强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省商务厅、省财政厅2003年出台了《云南省出口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企[2003]173号),对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和海外险的,国家保费补助比例为15%的前提下,省级保费比例为30%,保费补助总比例达45%,同时,国家在2004年7月1日对西部地区实行对企业投保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补助比例提高到50%,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继续实施保费补助的通知》(云商规[2005]29号)对企业投保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省级保费补助比例由30%提高到50%,使企业投保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补助比例达100%。《云南省进出口目标责任制奖励金考核暂行办法》(云商规[2004]106号),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各类出口企业、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奖励;《云南省实施扩大出口贷款贴息的通知》(云外经贸计财[2004]102号),对农副产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每出口一美元给予0.02元的贴息补助;对技改贷款项目(重点支持农副产品技改贷款)给予贷款利息补助,每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参会的州市商务局(外经贸局)和农产品企业代表进一步深入了解了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在帮助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全球资信网络,了解外方资信情况,把握贸易机会,灵活结算方式,提高出口竞争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并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全球的追收网络, 帮助出口企业商帐追收等方面的作用。使我省农产品企业更好地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暨融资政策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扩大出口。
为了加强外经贸主管部门、各进出口企业与中信保云南分公司的联系、协调与沟通,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联络员的业务水平,会上,我厅对十个州市商务局(外经贸局)联络员的进行了培训。
规划财务处
二00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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